一提到國家安全,
你腦海中想到的是什么?
國家安全可不等同于抓壞人。
其實,國家安全涵蓋的內容很廣。
在2015年7月1日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,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,
國家安全的意思是:
我們可以這么理解,凡是有可能影響國家政治社會穩定和有序發展的不利因素,都會納入國家安全的范疇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就從多個領域對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。
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是的,國家安全無小事,
這是一種新型的總體國家安全觀。
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
有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需要我們提高警惕。
比如,
【1】
遇到一些可疑人員,未經批準就到內部做調查,擅自進行科技、經濟、企業等情況的搜集。
當我們發現這種情況,就不能隨意提供,并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。
【2】
一些境外組織和人員會到我國軍事、保密單位周邊晃悠,趁機盜取秘密情報和信息。
如果遇到這類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。
【3】
如果發現有人買賣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、資料和其他物品時,應當及時報告保密工作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、公安機關處理。
類似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線索,我們也應該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。
【4】
我們要警惕境外電視、電臺、網絡等傳媒的煽動、造謠。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組織和個人,往往會利用一些群眾不滿情緒,煽動與政府對抗。遇到這些情況,我們應該立即報告。
破壞國家安全的,可能是來自外部的破壞,也可能是內部的原因;可能是天災,也可能是人禍。維護國家安全,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責任。
每年的4月15日,被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,
已經納入國家教育體系。
今天就說到這里,
大家趕緊學起來吧!
轉自--塔河縣應急管理局